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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信托成高凈值人群新寵 總規模年增長近10億
截至2020年1月5日,“慈善中國”網站共備案274條慈善信托數據,財產總規模共計29.25億元。而截至2019年1月29日則為19.33億元,這表明在不到一年時間內,慈善信托財產總規模增長接近10億元。
事實上,慈善信托與家族信托已呈現緊密融合趨勢!2019中國家族財富可持續發展報告》顯示,2018年,在以委托人需求為導向的家族慈善信托業務中,出現了“先行信托+慈善信托”、股權家族慈善信托等模式,這些創新將使高凈值客戶的財富及所體現的社會責任實現更高層次的追求。
隨著財富的逐漸提升,大量中國高凈值人群面臨著為家族財富進行資產配置與傳承規劃的問題。在財富保護與傳承規劃整體架構中,如何因人而異、因地制宜地嫁接慈善基因,從而提升家族傳承的精神文化內涵,已成為高凈值人群的主要訴求。
慈善信托是什么?
慈善信托制度是在英美法系背景下誕生、成熟起來的。隨著信托制度用于公益慈善事業被各個國家所了解,用信托的方式開展公益慈善逐漸獲得更多國家的認可,也使得這種實踐從英國走向了世界。
但是,對于大多數普通人而言,慈善信托的運作模式和運作流程并不為人熟知。事實上,相較于欠缺規劃的社會捐贈而言,慈善信托無論從資金的使用效率上,還是從可持續上都遠勝于一窩蜂似的單個項目盲目捐贈。同時更是杜絕了普通社會捐贈信息不公開、收支缺乏監督等嚴重弊端。
胡潤研究院此前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超六成受訪人群認為家族慈善的最佳模式是“慈善信托+公益基金會”的雙驅動架構,其中接近兩成的人選擇“慈善信托”,一成半選擇了“家族公益基金會”。
慈善信托的模式
近年來,我國高凈值人群的慈善需求保持高速增長,新的慈善家不斷涌現。因此,信托公司在為高凈值客戶安排財富傳承的同時,關注并為其慈善需求提供解決方案,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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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慈善基金會
在這種模式下,信托和基金會互相獨立。其中,家族信托基金負責管理信托資產,保持資產增值,實現財富傳承。不僅解決了慈善基金會對慈善財產投資的限制,而且資產收益捐贈給慈善基金會,可以起到減稅功能。
慈善基金會則專心負責慈善項目的實施和管理,不再承擔慈善財產投資資產管理職能。必要時,慈善基金可以向信托基金索要收益開展慈善活動。美國的比爾蓋茨等富豪慈善家都采用了這種模式開展慈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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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慈善信托
雖然各國都要求慈善信托的財產全部用于公益目的,但對部分特殊的分割利益信托,也都給予了稅收優惠待遇。兼具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特征的分割利益信托是高凈值人士流行的財富傳承和慈善方式,具體又分有兩類。
一是慈善先行信托(Charitable Lead Trust),即委托人先設立慈善信托,約定在一定期間把信托財產中的一定比例或者一定數額支付給慈善機構,到設定年限后,由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定的個人受領剩余的財產。
另一類是慈善剩余信托(Charitable Remainder Trust),即委托人設立慈善信托,在生前或信托文件約定的時間內,把信托財產所產生的部分收益支付給特定的受益人。委托人死亡或者信托期限屆滿后,剩余信托財產捐贈給慈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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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慈善組織
成立公司制機構是年輕創業富豪開展慈善活動的新趨勢。近期FaceBook創始人扎克伯格將價值450億美元的99%股份轉移給一家新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LLC)開展慈善活動,便是這一趨勢的典型案例。
公司制基金會雖然不能享有稅收優惠,但可以通過提前的稅收籌劃達到一定避稅目的,而且擁有更加靈活的運營空間:不僅不受慈善基金會每年最低支出比例(美國5%)的限制,慈善財產投資運用方式也相對靈活。此外,公司制的慈善機構可以深度參與政治辯論以及政策制定中去,而慈善基金會不能參與此類政治活動。
高凈值人群為什么選擇慈善信托?
當然,任何舉動都不會無緣無故,背后總有潛在的動機,即使是比爾蓋茨和巴菲特也不例外。除了堅定的宗教信仰之外,富人們捐贈巨額財富,與我們普羅大眾一樣,是不喜歡“被”交稅。巴菲特自己曾透露,他每年繳給政府的個人所得稅比他的秘書還要少。
慈善信托的一個顯著優勢是稅收優惠,這也是為什么越來越多的富豪選擇慈善信托作為財富傳承的手段。稅收優惠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慈善信托資產增值的部分免收資本利得稅;
。2)可獲得部分所得稅抵扣;
。3)減免遺產稅。富豪們在進行財富傳承規劃時,首先需要考慮的是如何規避高額的遺產稅。不喜歡繳稅這一點,從比爾·蓋茨基金的類別上得到了印證——非經營性慈善基金會。這就適用了美國國稅局為富人制定的一條稅法條律,普通收入者永遠無法觸及。這個條例是 501c(3)條款。根據此條款,美國富翁建立的非經營性私人基金,可以完全免稅。
中國的慈善信托有哪些優勢
首先,慈善信托設立、審批的程序簡單,門檻較低。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萬元,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萬元。慈善信托則沒有這樣出資金額限制,門檻較低,理論上1元錢就可以設立慈善信托。
據中國慈善聯合會發布的《2019年慈善信托發展研究報告》顯示,2019年設立十萬元及以下級別慈善信托69單,占比58%,其中,有55單信托財產規模不到50萬元,還有規模最小的“千心千元意定監護慈善信托”出現,其受托財產僅為5000元。
其次,慈善信托在年度支出比例要求、運行成本和機制設計方面更加靈活,更加適合永續運作。前文提到過公募基金每年用于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總收入的70%,慈善信托目前沒有強制的年度支出比例要求,這也成為慈善信托的主要優勢之一。此外慈善信托無需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無需住所,運行成本較低。信托內容既可以是物資,也可以是資金或者投資收益權,例如本次光大的“藍帆醫療(16.20 -0.98%,診股)實務救援慈善信托”即為實物類慈善信托,也為慈善信托的服務對象及最終目標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最后,慈善信托制度基礎更為扎實。2017年7月,銀監會、民政局聯合頒布《慈善信托管理辦法》,“辦法”明確了慈善信托的操作流程和規范,為慈善信托實務操作指明了細則。此外,信托公司受銀保監會監管,同時慈善信托還接受民政部、委托人、受托人、信托監察人等多方監督,公信力得到多重保障。
中國信托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蔡概表示,慈善信托對于我國慈善行業意義重大。慈善信托是新增的一個社會公眾參與慈善事業的重要載體。設立慈善信托后,受托方將采取種種金融方式,讓信托資產保值增值,持續用于慈善事業。
不過,慈善信托目前在中國處于起步階段,不僅需要社會大眾提升對慈善信托的認知度和參與度,也需要國家的相關政策法規跟上。
